【劉昌松╱台北報導】前立委何智輝因利用立委權勢,逼國科會科管局,以竹科銅鑼基地獎勵金的名義,發放兩億兩千多萬元給農林公司,結果錢全被何和農林董事長熊名武侵占瓜分,何在全案更一審時,行賄承審法官獲得無罪判決,但昨天高院更二審宣判,認定何涉貪證據確鑿,判他有期徒刑十四年,褫奪公權八年,本案還可上訴。 詳全文:行賄法官脫罪 何智輝改判14年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