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妹妹婚後不久,便向不識字的母親借了一百六十萬元,說要幫夫家買聯結車開創事業,當時在我弟弟的處理下,雙方約定一年內清償完畢,但事後我妹一拖再拖,又常避不見面。現在母親因病去世,我妹整理遺物後表示,依習俗每位手足各可分得二十萬元,但沒有人收過這筆遺產。請問,母親生前借給妹妹的錢是否可列入遺產?妹妹獨吞遺產是否構成《刑法》侵占罪? 詳全文:向母借錢 母往生須從遺產扣除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