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涂建豐╱高雄報導】未來高市恐不能再隨意放鞭炮和煙火。高市巿政會議昨通過《爆竹煙火自治條例》草案,以後放鞭炮和煙火均需申請,且得在早上六時到晚上十一時內施放;特殊節慶、婚喪喜慶、拍攝戲劇、演唱會若事先核備獲准,則可在管制時間外施放,違者最高可罰十五萬元。 詳全文:高市放煙火 限晚上11點前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