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記者因跟拍採訪社會名人苗華斌和孫正華,被控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9條第2款。記者於是根據《憲法》保障的新聞言論自由聲請大法官釋憲。昨天釋憲文出爐,還是兩造各有各的理,兩方不得罪的鄉愿解釋,說出的道理毫無新意,全是老套,像法律系學生習作,沒有大法官的睿智深邃,更沒醍醐灌頂,發人深省的力量,十分遺憾。 詳全文:蘋論:矢志捍衛新聞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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